杜某与我市新就业形态企业某文化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涉案4000元,于今天下午在仲裁院达成调解协议。仲裁院开展庭前调解,将矛盾提前化解,节省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仲裁院将近期帮助该新就业形态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争议化解的端口再次前移。
2022-09-05 17:00:0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809
杜某与我市新就业形态企业某文化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涉案4000元,于今天下午在仲裁院达成调解协议。仲裁院开展庭前调解,将矛盾提前化解,节省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仲裁院将近期帮助该新就业形态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争议化解的端口再次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