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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0-30 08:00:0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601

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汝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汝政办〔2018〕137号)有关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考生体检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周四)早上7:30,准时到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西边业务大厅北门集合。

三、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预计300元左右)按医院标准,据实收取。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考生须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4、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5、考生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既往病史,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的整个过程都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7、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吸烟,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若怀孕或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五、其他问题

      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个人负担。

特别提醒:

      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周三)下午3:00前,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13213838833进行确认,短信内容为:省购岗,本人姓名,性别。(例如:省购岗,张三,男)。

如放弃体检资格,须发送短信声明,格式为:本人姓名,性别,放弃2018省购岗体检资格。(例如:张三,放弃2018省购岗体检资格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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